信息产业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副总工程师谢学军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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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

    我演讲的内容分三个部分:一是分析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特点,二是分析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现状,从这个现状我会引出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三是分析MIPS的重要专利。前面两点是面的分析,是务虚的,后面是点的分析,是务实的。
我国的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我把它归结为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知识产权创造的门槛在逐渐降低。就咱们国家集成电路回顾一下,过去只有大的企业才能从事集成电路这个行业,从80年代中期开始,台湾集成电路双雄——TSMC和UMC开创了代工模式,使得小型企业能够从事集成电路的设计,为集成电路的设计打开了门槛降低之门。新的设计方法被越来越多的使用以及用于设计的硬件和软件价格的降低,都使得知识产权创造的门槛在降低。

    第二个特点就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增大。我们知道现在的设计复杂度是越来越高,在十年以前对咱们国家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来说几万门对我们来说就很大了,但现在的设计已经达到几千甚至上亿门。复杂度的增加使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更加困难。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新的知识产权形式的出现,像软IP核的使用。另外设计的主体多而小也加大了保护的难度。就像咱们国家,很多企业可能就是20、30个人,即使他侵权了,你也很难对他采取有效的措施。

    第三个特点,许多领域已经形成垄断,专利和技术授权费用很高。这主要来自于几方面的原因:成本压力、时间的压力以及技术领域的马太效应。采用不太成熟的技术,如果芯片流片一旦失败,使得设计费用会很高,而且时间也拖不起。由于这些原因,大家更希望采用已有的成熟技术,使得原有的技术领先者发展得更快,形成了强者横强、大者横大的局面。

    第四个特点,专利的时间积累效应开始显现,国内的集成电路企业将越来越多地受到知识产权的困扰。咱们可以花一些钱采用好的工具进行设计,但是专利的布局,实际上在十几年以前就形成了。最典型的例子像CPU的设计和数字音视频的设计。CPU体系结构的发展,最近十几年应该说没有什么大的发展。像数字音视频也是一样,像运动活动专家组实际上在80年代的末期就成立,从93、94年陆续发布标准,他的专利也都是10几年以前就形成了,咱们国家起步晚,这种专利的累积效应是我们需要面对的一个问题。

    下面我想讲一下咱们国家知识产权的现状。在集成电路方面,你要评价它的知识产权是非常非常困难的,我们知道知识产权实际上包括创造、运营、管理和保护等等方面,我在这里只想讲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创造,第二个是保护。

    对于知识产权的创造,咱们国家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创造力到底处于怎样的水平,要判断这个问题实际上很困难。不能根据企业的规模,也不能根据产业的规模进行判断,我们需要找一把尺子来衡量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目前提出的标准有几个。一个是根据专利指标来衡量一个产业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第二个是采用简单的办法,即采用专利的数量进行衡量。
我认为评价一个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应该用它的核心专利的数量来衡量。

    什么是核心专利?应该说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我们认为所谓核心专利,就是那些绕不开的专利,你只要从事到这个领域来,你就得和它打交道,这就是核心专利。我们在进行专利分析的时候就碰到过这样一个专利。大家看下面这个专利结构图,这个专利保护什么呢?保护在一个体系当中,桥到桥的设计方法。你们看看这个专利就知道,如果你从事SoC设计,你不可能绕过这个专利,因为只要和外界进行数据传输和通讯,都绕不过这个专利的权利要求。这个专利以前是Compaq拥有的,在04年的时候进行了权利转让。这种专利你想绕都绕不开。

    张惠泉(音译)曾经说过,咱们国家的集成电路有几个特点,“进口替代”跟踪的多、创新的少;形成经济规模的少,这可以反映出我国对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较低的问题,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需要进行分析。

    第一个是从产业的发展历程考察。一般地产业的发展都要经过几个阶段:学习阶段,模仿阶段,跟踪阶段,最后是创造阶段。咱们国家目前来讲还没有达到创造的阶段。

    第二个方面,我觉得应该可以从产品和技术的生命周期来考察。作为一个产品来讲,产品和技术的生命周期可以划分为四个周期。第一个是导入期,这时候实际上是核心知识产权产生的时期。第二个时期就是快速发展时期,技术已经逐渐的在完善。第三个时期,成熟期,如果从产品来看,它的市场可能已经达到饱和,从知识产权来说在这个时期不太可能产生重要的专利。第四个时期是衰退期,就是这个市场会把这个产品慢慢淘汰。咱们国家的企业实际上介入的时候大都是在成熟期才介入进去,在这个时期介入进去不可能有太多核心的知识产权,不可能有太多的发明和创造。

    刚才讲的是知识产权的创造问题,下面一个问题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我认为现在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保护,其重点领域主要有几个。第一个是在制造行业,根据目前的情况看,发生在制造领域的纠纷比较明显。第二个是在EDA行业,我觉得今后EDA行业是今后比较敏感的地区。第三个就是IP,就是刚才我们谈的IP核这个领域。这三个领域是我们国家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领域。

    我国的知识产权体系在逐渐的完善,包括保护条例和政策法规的出台,几个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的建设,两个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以及地方和高等学校的措施的出台等,都为我们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上面我讲的都是一些面上的一些分析,下面我想讲一下MIPS的重要专利分析。MIPS公司84年成立,92年被并购,98年又从中脱离出来。从德文特专利数据块中查到的MIPS公司专利总共是274个,去掉同族专利以后只剩下116个。与CPU相关的专利可以分为三类。第一、与指令相关的专利;第二、与存储系统相关的专利;第三、其它专利。

    与指令相关的专利实际上主要有5个专利,包括非对齐存储器访问指令,乘加指令算法(这个专利并不保护这条指令,只是保护这个算法,我把它归到指令相关的指令里面来)。第三个就是多媒体指令,包括了三个专利。

    与存储系统相关的专利有5个,我把它列为比较重要的专利,并不是非常核心的专利。

    第三类专利,体系结构为数扩展,是解决64-32位兼容问题的。还有指令多发射等专利,这些东西都是MIPS公司比较重要的专利。

    经过我们对它的专利的分析,下面有几点说明:1、确实未发现针对指令集体系结构申请的专利,在分析专利的重要性的时候,我们把CPU的专利分成两大类,第一大类就是体系相关结构的一类,第二大类就是微体系结构相关的专利。最具有威胁性的专利我在这个地方列了一个表,我排在第一位的是这个体系结构扩展专利,为什么我把它定义为最具威胁的专利?因为它定义了64位向下兼容32位的方法,这条专利在做设计的时候很难绕过去,不是说完全不可以绕过去,但你要绕过去它需要费非常大的功夫。排在第二位的是与指令相关的专利,一共包括22条指令,为什么我把这个定义在第二位呢?这些指令你可以不用它,但你需要下很大的功夫。第三是储存格式支持专利。

    CSIP为什么要对MIPS专利进行研究?因为MIPS体系结构在我国的设计界是最具影响的体系结构,我们觉得有必要对他们的专利情况进行分析。通过我们的工作能够对相关企业提供帮助,进而对咱们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有点小小的贡献。我整个的分析就到此为止,谢谢大家!(以上内容根据速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