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地方分中心申请资质:
- 志愿推进我国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并遵守《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地方分中心章程》及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从事软件或集成电路相关服务一年以上;
- 具有符合要求的办公场所,用于分中心工作的办公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 用于分中心建设的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 拥有专业从事分中心建设的工作人员20人以上,并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配备管理;
- 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予以支持,并来函推荐;
- 在相应区域内具有为产业发展提供共性技术、决策支撑能力,具有承载中心职能和业务的能力,具有开发相应业务的能力。
对于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有志于承担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地方分中心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可在工作日来电、来访咨询。
| 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屠凌 联系电话:010-68951881-8101 电子邮件:tul@csip.org.cn |